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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居留许可证有几种?

1999-06-01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法国政府对外国人入境后的居留活动限制得非常严格。一个外国人取得了移民入境许可,并不等于获得了永久居留资格,而是必须经过一段“常住期”考核后,才能最终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对于某些外国移民来说,可以采取分期过渡的方法,从一种居留资格转换为另一种居留资格,直至取得永久居留资格。

不同的居留资格体现在不同的居留许可证上。法国对于批准入境的外国劳工移民,实行居留许可证制度。持有移民许可入境的外国人,必须申领居留许可证。居留许可证与居留资格相对应,同样亦分为三种类别。入境的移民需要按照各自不同的国籍、不同的身份申请有效期限和使用效力不同的居留许可证明。同时,还必须申领与之相应的劳工证明,才能够被允许工作。居留许可证主要有下面几种:

(1)临时居留许可证

有效期1年,超过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继续使用。在居留期间,此种证明的持有者如果谋取职业,要受到工作地点和职业类别的限制。居留许可证上明确注明持证人从事的职业和工作的地区。持证人必须在指定的区域里,从事所规定的职业。

(2)普通居留许可证

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以延期使用。在谋取职业方面,对此种证明的持有者,只有地域限制,而无从事职业的限制。在指定的区域内,持证人可以选择某种职业或者交换另一种职业。

(3)长期居留许可证

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同样可以办理延期手续。这种证明主要是发给与法国签订移民条约国家的移民和法国公民的配偶、子女、父母等。此种证明的持有者,在就业方面不受区域和职业类别的限制,可以从事任何被雇佣或聘请的工作。

法国法律规定,普通居留许可证的持有者,可以申请长期居留许可证明。但是,临时居留证和合同性居留许可证的持有者,以及旅游者、留学生等,不能申请长期居留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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